全国培育家庭林场、门鼓专业大户、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。
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,企通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。
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,过多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。
事实证明,种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契合了时代发展,顺应了林农期盼,奠定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的基础。
集体林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效,式参施建设但广大林农还有更多期盼。
如何加快推进“三权分置”,通基如何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,通基如何切实加强森林经营,如何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,如何积极支持产业发展,如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如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……一系列课题,亟待通过深化改革来完成。